賊
汉语拼音:zéi
汉字部首:貝
部外笔画:6
总笔画数:13
五笔86版:madt
五笔98版:madt
仓颉输入:bcij
四角号码:63850
郑码输入:lohg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CCA
笔顺编号:2511134113534
见“贼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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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昨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疾則切,𠀤音蠈。
盜也。
【玉篇】刧人也。
【書·舜典】𡨥賊姦宄。
【傳】殺人曰賊。
又【詩·大雅】不僭不賊。
【傳】不殘賊。
又【左傳·僖九年】不僭不賊。
【註】賊,傷害也。
又【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】賊賢害民,則伐之。
【疏】賊虐。
又害苗之蟲。
【詩·小雅】去其螟螣,及其蟊賊。
【傳】食節曰賊。
【陸璣疏】賊似桃李中蠹蟲,赤頭身長而細耳。
卷数:卷十二
部首:戈部
拼音:zéi
切部:昨則切
原文:
敗也。从戈則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敗者、毁也。毁者、缺也。左傳。周公作誓命曰。毁則爲賊。又叔向曰。殺人不忌爲賊。
此云則聲。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。據从貝會意之云、是?字爲用戈若刀毁貝。會意而非形聲也。說稍不同。以周公誓命言。則用戈毁則、正合會意。昨則切。一部。今字从戎作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