譏
汉语拼音:jī
汉字部首:言
部外笔画:12
总笔画数:19
五笔86版:yxxt
五笔98版:yxxw
仓颉输入:yrvii
四角号码:02653
郑码输入:szho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B4F
笔顺编号:4111251554554134534
见“讥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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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居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希切,𠀤音機。
【說文】誹也。
【增韻】誚也。
【左傳·隱元年】稱鄭伯譏失敎也。
【班固·典引】司馬遷著書,微文刺譏,貶損當世。
又【廣雅】問也。
【增韻】伺察也。
【禮·王制】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【註】譏,呵察也。
又【廣雅】諫也。
【玉篇】嫌也。
【廣韻】譴也。
又官名。
【金史·百官志】譏察使掌譏察姦僞。
又【韻會】通作幾。
【周禮·地官·司關】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。
【註】猶幾謂無租稅,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。
卷数:卷三
部首:言部
拼音:jī
切部:居衣切
原文:
誹也。从言幾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譏誹曡韵。譏之言微也。以微言相摩切也。引伸爲關市譏而不征之譏。
居衣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