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
汉语拼音:rèn
汉字部首:言
部外笔画:7
总笔画数:14
五笔86版:yvyn
五笔98版:yvyn
仓颉输入:yrsip
四角号码:07632
郑码输入:sysw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A8D
笔顺编号:41112515344544
见“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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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而振切,音刃。
【玉篇】識認也。
【增韻】辨識也。
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
【後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
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又錯認,水酒名。
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
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
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
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
詳訒字註。
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𠀤仍去聲。
義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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