詰
汉语拼音:jié
汉字部首:言
部外笔画:6
总笔画数:13
五笔86版:yfkg
五笔98版:yfkg
仓颉输入:yrgr
四角号码:04661
郑码输入:sbj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A70
笔顺编号:4111251121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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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去吉切【集韻】喫吉切,𠀤音蛣。
【說文】問也。
【廣雅】讓也,責也。
【玉篇】治也,譴也,問罪也。
【書·立政】其克詰爾戎兵。
【傳】治也。
【禮·月令】詰誅暴慢。
【註】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
【老子·道德經】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
【註】問也。
【史記·平津侯傳】汲黯庭詰弘。
【註】責讓也。
又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五曰𠛬典,以詰邦國。
【註】詰,猶禁也。
又【秋官·大司𡨥】佐王𠛬邦國,詰四方。
【註】詰,謹也。
又詰屈。
【晉書·衞恆傳】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
又【小爾雅】詰朝,明旦也。
【左傳·僖二十七年】詰朝相見。
【說文長箋】本作喆朝。
喆,古哲字。
借明也。
故明朝爲喆朝。
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
又【集韻】丘傑切,音憩。
喬詰,意不平也。
【莊子·在宥篇】喬詰卓鷙。
卷数:卷三
部首:言部
拼音:jié
切部:去吉切
原文:
問也。从言吉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去吉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