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
汉语拼音:zhù
汉字部首:言
部外笔画:5
总笔画数:12
五笔86版:yygg
五笔98版:yygg
仓颉输入:yryg
四角号码:00614
郑码输入:ssc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A3B
笔顺编号:411125141121
同“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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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之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朱戍切,𠀤音鑄。
【玉篇】疏也,解也。
【正韻】訓釋也。
【毛詩·序疏】註者,著也。
言爲之解說,使其義著明也。
【儀禮·士冠禮疏】言註者,註義于經下,若水之注物,亦名爲著。
【晉書·向秀傳】始秀欲註《莊子》,嵆康曰:此書詎復須註。
【舊唐書·𤣥宗紀】上訓註《孝經》,頒于天下。
又【博雅】識也。
【通俗文】記物曰註。
【穀梁傳·昭十一年】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楚子也。
【後漢·律歷志論】重黎記註。
又【類篇】拏也。
【揚子·方言】謰謱,拏也。
南楚或謂之支註。
又【廣韻】中句切【集韻】株遇切,𠀤音駐。
義同。
又【類篇】述也。
【集韻】或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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