肴
汉语拼音:yáo
汉字部首:月
部外笔画:4
总笔画数:8
五笔86版:qdef
五笔98版:rdef
仓颉输入:kkb
四角号码:40227
郑码输入:osgq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0B4
笔顺编号:34132511
笔顺读写:撇捺横撇竖折横横
首尾分解:乂有
部件分解:乂月
做熟的鱼肉等:~馔。菜~。酒~。美酒佳~。
〈名〉
(形声。小篆字形。从肉,爻( yáo)声。本义:做熟的鱼肉等) 同本义 [meat and fish dishes]
肴,啖也。凡熟馈可啖之肉,折俎,豆实皆是。——《说文》
肴,肉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肴羞未通。——《楚辞·招魂》。注:“鱼肉为肴。”
蕙肴蒸兮蘭藉。——《楚辞·东皇太一》。注:“用蕙草以蒸肉也。”
山肴野薮。——宋·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
肴止于脯、醢、菜羹(肴,下酒的菜)。——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又如:肴蔌(鱼肉与菜蔬);肴核(肉类和果类食品);肴俎(肉食);肴品(荤菜;佳肴);肴俎(盛菜肴的器皿);肴羞(美味的菜肴);肴酒(酒肴);肴菜(菜肴)
肴馔 yáo zhuàn
[sumptuous courses at a meal] 丰盛的饭菜
康熙字典类目:【未集下】【肉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胡茅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何交切,𠀤音爻。
【說文】啖也。
【徐曰】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
【玉篇】俎實。
又啖肉也。
【廣韻】凡非穀而食曰肴。
【正字通】豆實俎醢也。
【詩·大雅】爾肴旣馨。
【前漢·王丹傳】載酒肴於田閒,𠋫勤者而勞之。
【集韻】或作餚。
卷数:卷四
部首:肉部
拼音:yáo
切部:胡茅切
原文:
啖也。从肉爻聲。
解释:
宋代徐鉉徐鍇注釋
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