爝
汉语拼音:jué
汉字部首:火
部外笔画:17
总笔画数:21
五笔86版:oelf
五笔98版:oelf
仓颉输入:fbwi
四角号码:92846
郑码输入:uoxd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21D
笔顺编号:433434432522151154124
笔顺读写:捺撇撇捺撇捺捺撇竖折竖竖横折横横折捺横竖捺
首尾分解:火爵
部件分解:火爫罒即寸
火把,小火:~火。
〈动〉
拔火 [make the fire draw]
爝,苣火祓也。从火,爵声。——《说文》
汤得 伊尹,爝以權火,炊以牺貑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本味》
〈名〉
小火,火炬 [spark;torch]
日月出矣,而爝火不息。——《庄子·逍遥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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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卽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卽約切,𠀤音爵。
【說文】苣火祓也。
【莊子·逍遙遊】日月出矣,而爝火不息。
【呂氏春秋】湯得伊尹,祓之于廟,爝以爟火。
釁以犧徦。
【集韻】或作燋焳熦。
◎按廣韻:爝燋分訓,與集韻異。
又【廣韻】在爵切【集韻】疾雀切,𠀤音嚼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𠀤子肖切,音醮。
義𠀤同。
又【唐韻正】呂氏春秋:爝火作焦火。
卷数:卷十
部首:火部
拼音:jiào
切部:子肖切
原文:
苣火,祓也。从火爵聲。呂不韋曰:湯得伊尹,爝以爟火,釁以犧豭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苣、束葦燒之也。祓、除惡之祭也。吕覽本味篇。湯得伊尹。祓之於廟。爝以爟火。贊能篇。桓公迎管仲。祓以爟火。
子肖切。二部。
高誘曰。以牲血塗之曰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