槱
汉语拼音:yǒu,chǎo
汉字部首:木
部外笔画:11
总笔画数:15
五笔86版:ssgo
五笔98版:ssgo
仓颉输入:dmwf
四角号码:41936
郑码输入:ffuo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9F1
笔顺编号:123412535114444
笔顺读写:横竖撇捺横竖折撇折横横捺捺捺捺
首尾分解:木灬
部件分解:木酉灬
康熙字典类目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與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以九切【正韻】云九切,𠀤音酉。
【說文】積木燎之也。
【詩·大雅】薪之槱之。
【傳】槱,積也。
【箋】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
【周禮·春官】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
或作禉、梄,通作蕕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余救切【正韻】爰救切,𠀤音柚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類篇】𠀤夷周切,音猶。
義𠀤同。
考證:〔【說文】積火燎之也。〕
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
〔通作楢。〕
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卷数:卷六
部首:木部
拼音:yǒu
切部:余救切
原文:
積火燎之也。从木从火,酉聲。《詩》曰:“薪之槱之。”《周禮》:“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”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木各本作火。今依玉篇、五經文字正。大雅。芃芃棫樸。薪之?之。傳曰。?、積也。山木茂盛。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衆多。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?謂積薪而巳。至鄭箋乃以煙祀?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。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。燎、放火也。尞、祡祭天也。毛曰。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
余救切。三部。
見大宗伯。燎依許火部當作尞。祠今周禮作祀。許從毛說。又引周禮者、廣槱證也。鄭注周禮曰。槱、積也。
各木作柴祭天神或從示。今正。謂其字有從示者。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、故從示也。各本作天神。趙本作大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