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
汉语拼音:qì
汉字部首:木
部外笔画:8
总笔画数:12
五笔86版:ycas
五笔98版:ycas
仓颉输入:yitd
四角号码:00904
郑码输入:szef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8C4
笔顺编号:415412211234
见“弃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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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
【說文】捐也。
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
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
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
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
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
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卷数:卷四
部首:𠦒部
拼音:qì
切部:詰利切
原文:
捐也。从廾推𠦒棄之,从𠫓。𠫓,逆子也。
解释:
宋代徐鉉徐鍇注釋
臣鉉等曰:𠫓,他忽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