擘
汉语拼音:bò,bāi
汉字部首:手
部外笔画:13
总笔画数:17
五笔86版:nkur
五笔98版:nkur
仓颉输入:sjq
四角号码:70502
郑码输入:xmsm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4D8
笔顺编号:51325141431123112
笔顺读写:折横撇竖折横捺横捺撇横横竖撇横横竖
首尾分解:辟手
部件分解:尸口立十手
1. 擘 [bò]
- 擘 [bò]
〈名〉
(形声。从手,辟声。本义:大拇指) 同本义 [thumb]
于齐国之士,吾必以 仲子为巨擘焉。——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
又如:擘指(大拇指)
〈动〉
分开;剖裂 [open;divide]
乃擘青天而飞去。——唐· 李朝威《柳毅传》
又如:擘开(裂开,切开);擘窠书(大字的通称口擘窠,原指篆刻印章时加以分格,以便匀排);擘析(分析,剖析)
拨弹琴弦的指法。用拇指抬弦称擘。引申为弹奏 [play]
若论弹琴擘阮,前后绝伦。——董解元《西厢记》
又如:擘阮(谓弹琴)
砍,劈击 [cut]。如:擘面(扑面,迎面);擘头子(劈头) 擗
另见 pǐ
康熙字典类目: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博厄切,音蘗。
【說文】撝也。
【廣韻】分擘也。
【禮·內則】塗皆乾擘之。
【疏】擘,去。
乾,塗也。
【李白詩】巨靈擘太華。
又【說文】大指也。
【孟子】吾必以仲子爲巨擘焉。
又挽擘也。
弓弩手張曰擘,足踏曰蹶。
又【揚子·方言】擘,楚謂之紉。
又【集韻】蒲歷切,音甓。
亦大指也。
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毗亦切。
與擗同。
【六書故】借用捭。
卷数:卷十二
部首:手部
拼音:bò
切部:博戹切
原文:
撝也。从手辟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禮記。燔黍捭豚。釋文云。捭?麥反。注作擗。又作擘。皆同。按卑聲辟聲皆在十六部。故記作捭。注作擘。今注亦作捭矣。擘豚、謂手裂豚肉也。又周禮瓬人注曰。薜讀如藥黃檗之檗。破裂也。按薜乃擘之叚借。西京賦云。剖析豪釐。擘肌分理。李善引周禮注作擘。豈其所據與今不同歟。內則曰。塗皆乾擘之。喪大記。絞一幅不辟。內則。麕爲辟雞。皆假辟爲擘也。若孟子以仲子爲巨擘。巨擘、謂手大指也。凡大指主開。餘四指主合。故謂之巨擘。
博戹切。十六部。今俗語謂裂之曰擘開。其字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