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
汉语拼音:bǔ
汉字部首:扌
部外笔画:7
总笔画数:10
五笔86版:rgey
五笔98版:rsy
仓颉输入:qijb
四角号码:53027
郑码输入:dfb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355
笔顺编号:1211251124
笔顺读写:横竖横横竖折横横竖捺
首尾分解:扌甫
部件分解:扌甫
捉,逮:~捉。~获。~杀。巡~。缉~。~风捉影。
〈动〉
(形声。从手,甫声。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。本义:捕捉,捉拿)
同本义 [catch;arrest]
捕,取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。——《汉书·灌夫传》
吏无追甫之苦。——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
变斗杀伤捕伍邻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至高邮,制府檄下,几以捕系死。—— 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
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,讼共禁弗予。——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
捕鼠不如狸狌。——《庄子·秋水》
捕影而视之。——《周髀算经》
武陵人捕鱼为业。—— 晋·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捕者既不至。——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而吾以捕蛇独存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又如:捕鱼;捕快(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);捕书(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);捕生(捕捉野生动物)
追寻,搜寻 [seek]
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。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诏使孺卿逐捕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又如:捕援(索求推举)
〈名〉
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[policeman]。如:捕厅(称州、县官署的辅佐官,如县丞、典史、吏目等。多负责缉捕盗匪);捕头(巡捕的头目)
姓
捕处 bǔ chǔ
[capture and punish] 逮捕并惩处
捕处逃犯
捕房 bǔ fáng
[police station] 见巡捕房
捕风弄月 bǔ fēng nòng yuè
[chase the wind and play the moon] 形容事物虚无飘渺,没有根据
响马得财漏网,瘟太守面糊盆,不知苦辣,倒着落在我身上,要捕风弄月,教我哪里去追寻。--《隋唐演义》
捕风捉影 bǔ fēng zhuō yǐng
风和影子都是抓不着的。比喻说话做事丝毫没有事实根据。
捕获 bǔ huò
[catch;capture;seize] 捉到;拿获
猎手们捕获了狐狸
捕快 bǔ kuài
[runner (bailiff) seizing (ar resting) criminals in a feudal yamen in the days of old] 旧时官署里担任缉捕的差役
捕捞 bǔ lāo
[fish] 捕捉和打捞水生生物
捕捞对虾
捕猎 bǔ liè
[hunt] 追捕猎获
袋鼠被许多澳大利亚人捕猎作为肉食
捕拿 bǔ ná
[arrest;capture;catch] 捉拿
捕杀 bǔ shā
[catch and kill] 捕捉杀害[动物]
不许捕杀珍禽益兽
捕食 bǔ shí
[prey on]∶一个动物对另一个动物追捕进而食之
猫捕食歌鸲
捕鼠 bǔ shǔ
[kill the rats] 捕捉鼠类
捕役 bǔ yì
[runner (bailiff) seizing (arresting) criminals in a feudal yamen in the days of old] 旧指地方官府中捕捉犯人的差役
捕捉 bǔ zhuō
[catch]∶缉捕;捉拿
捕捉逃犯
康熙字典类目: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正韻】薄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蒲故切,𠀤音步。
【說文】取也。
【增韻】擒捉也。
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。
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。
【前漢·灌夫傳】遣吏分曹逐捕。
又【韓延壽傳】吏無追捕之苦。
又姓。
漢捕巡。
又【集韻】方遇切,音付。
擊取也。
與搏同。
卷数:卷十二
部首:手部
拼音:bǔ
切部:薄故切
原文:
取也。从手甫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此與搏義別。
薄故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