寘
汉语拼音:zhì
汉字部首:宀
部外笔画:10
总笔画数:13
五笔86版:pfhw
五笔98版:pfhw
仓颉输入:jjbc
四角号码:30801
郑码输入:wdlo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5BD8
笔顺编号:4451225111134
同“置”。
〈动〉
安排,放置 [place]
寘,置也。——《说文新附》
寘于丛棘。——《易·坎卦》
坎坎伐檀兮,寘之河之干兮。——《诗·魏风·伐檀》
遂寘姜氏于城颍。——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
寘彼周行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卷耳》
凡害人者,寘之圜土。——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
又如:寘怀(放在心上);寘身(安身;存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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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寅集上】【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支義切,音觶。
【說文】置也。
【正韻】納之也,猶言安著也。
【詩·小雅】寘子于懷。
【註】親之也。
【魯語】藏罟不如寘里克於側之不忘也。
又【左傳·隱十一年】凡而器用,財賄,無寘於許。
又【廣韻】止也,廢也。
【詩·周南】寘彼周行。
【註】寘,舍也。
【周禮·秋官·大司𡨥】寘之圜土。
又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於城颍。
又通作示。
【禮·中庸】其如示諸掌乎。
【註】示讀如寘。
置也。
俗作寘,非。
考證:〔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於城颖。〕
謹照原文颖改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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