妣
汉语拼音:bǐ
汉字部首:女
部外笔画:4
总笔画数:7
五笔86版:vxxn
五笔98版:vxxn
仓颉输入:vpp
四角号码:42410
郑码输入:zmrr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59A3
笔顺编号:5311535
笔顺读写:折撇横横折撇折
首尾分解:女比
部件分解:女比
原指母亲,后称已经死去的母亲:先~。如丧考~。
〈名〉
(形声。从女,比声。本义:母亲)
母亲的通称 [mother]
母为妣。——《尔雅·释亲》。疏:“妣,媲也,媲匹于父。”
遇其妣。——《易·小过》
已故的母亲 [deceased mother]
妣,殁母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百姓如丧考妣。——《虞书》
以享先妣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乐》
王母曰皇祖妣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下》
先妣抚之甚厚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又如:妣考(亡母与亡父);先妣;如丧考妣
祖母和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 [woman ancestors]
似绩妣祖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斯干》
又如:妣祖(先妣和先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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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𤰞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履切,𠀤音比。
【爾雅·釋親】父爲考,母爲妣。
【鄭註】妣之爲言媲也,媲于考也。
【說文】歿母也。
【禮·曲禮】生曰父母,死曰考妣。
【儀禮·配食】妣配考同位,不別設位也。
○按謝氏曰:易曰有子考无咎,書言事厥考之類。
蓋考、妣,古者通稱,皆非死而後稱也。
又【集韻】必至切,音庇。
母名。
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親】父曰考,母曰妣。〕
謹照原文兩曰字𠀤改爲字。
卷数:卷十二
部首:女部
拼音:bǐ
切部:卑履切
原文:
殁母也。从女比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殁正作歾、終也。曲禮曰。生曰父、曰母、曰妻。死曰考、曰妣、曰嬪。析言之也。釋親曰。父曰考。母曰妣。渾言之也。
卑𡳐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