俘
汉语拼音:fú
汉字部首:亻
部外笔画:7
总笔画数:9
五笔86版:webg
五笔98版:webg
仓颉输入:obnd
四角号码:22247
郑码输入:npya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4FD8
笔顺编号:323443521
笔顺读写:撇竖撇捺捺撇折竖横
首尾分解:亻孚
部件分解:亻爫子
打仗时被擒的敌人:~虏。战~。遣~。
打仗时擒住敌人:~获。被~。
〈动〉
(形声。从人,孚( fú)声。本义:俘获)
同本义 [capture;take prisoner]
俘,军所获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以为俘聝。——《春秋传》。按,死者取左耳为聝,生者为俘。
俘,取也。——《尔雅》。李注:“囚敌曰俘。”
俘二百五十人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
又如:生俘(活捉);俘斩(俘获斩首);俘系(俘获拴缚);俘执(俘获擒捉);俘敌数千
缴获;指用战争手段获取对方土地或物质等 [take;get]
俘厥宝玉。——《书·汤誓》
俘我王官。——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
又如:俘劫(侵犯掠夺);俘邑(在战争中获取,因而对其有所有权的城邑)
〈名〉
俘虏 [captive]
夷不乱华,俘不干盟。——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
又如:伤俘(受伤的俘虏);战俘(战争中捉住的敌人)
通“宝”。珍贵之物 [valuable article]
齐人来归 卫俘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六年经》
俘获 fú huò
[capture]
俘虏 fú lǔ
俘虏 fú lǔ
康熙字典类目: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芳無切,音孚。
【說文】軍所獲也。
【春秋·莊六年】齊人來歸衞俘。
三傳皆曰衞寶,杜預曰俘囚,疑經誤。
一說俘,取也。
與書俘厥寶玉同義。
經以所取言之,傳以其物言之,非經誤也。
又【左傳·莊三十一年】諸侯不相遺俘。
【爾雅疏】囚敵曰俘,伐執之曰取。
卷数:卷八
部首:人部
拼音:fū
切部:芳無切
原文:
軍所獲也。从人孚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以爲俘聝。”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春秋左氏經。齊人來歸衞俘。傳作衞寶。公羊、穀梁經傳皆作衞寶。杜曰。疑左氏經誤。按非誤也。俘、孚聲。寶、缶聲。古音同在尢幽部。經用假借字。傳用正字。又如經曰。莒人弒其君密州。左氏傳云。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。買卽密。如㵋水卽汨水。朱鉏卽州。如邾婁卽鄒。亦是字異實同。不得疑經誤。亦不得謂傳誤。
芳無切。古音在三部。
成三年左傳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