贅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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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数:卷六

部首:貝部

拼音:zhuì

切部:之芮切

原文:以物質錢。从敖、貝。敖者,猶放;貝,當復取之也。

详细解释:
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㠯物質錢。
若今人之抵押也。漢嚴助傳。賣爵贅子。以接衣食。如淳曰。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爲贅子。三年不能贖遂爲奴婢。按大雅傳曰。贅、屬也。謂贅爲綴之假借也。孟子。屬其耆老。大傳作贅其耆老。公羊傳云。君若贅旒。史、漢云。贅壻。此爲䏈屬之偁。又莊子云。附贅縣肬。老子云。餘食贅行。此爲餘賸之偁。皆綴字之假借。
从敖貝。
會意。之芮切。十五部。
敖者猶放。
敖、出游也。放、逐也。敖與放義不同而可通。故曰猶。
謂貝當復取之。
謂字依韵會補。放者當復還。贅者當復贖。其義一也。此十字釋敖貝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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