簜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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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数:卷五

部首:竹部

拼音:dànɡ

切部:徒朗切

原文:大竹也。从竹湯聲。《夏書》曰:“瑤琨筱簜。”簜可爲幹,筱可爲矢。

详细解释:
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大竹也。
大射儀。簜在建𡔷之閒。注。蕩、竹也。笙簫之屬。按蕩者竹名。以竹成器亦曰簜。笙簫皆用小竹而云簜者、大之也。
从竹。湯聲。
徒郎切。十部。
夏書曰。瑤琨筱簜。
禹貢文。
簜可爲榦。
榦、弓榦也。弓人曰。凡取榦之道七。竹爲下。
筱可爲矢。
筱簜之用不止於此。而此爲冣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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