澥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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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数:卷十一

部首:水部

拼音:xiè

切部:胡買切

原文:郣澥,海之別也。从水解聲。一說:澥即澥谷也。

详细解释:
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勃澥、海之別也。
宋本作郣。今本及集韵、類篇皆作勃。別下宋本、葉本、趙本、五音韵譜、類篇、集韵皆無名字。毛斧季妄增之。然文選注已誤多矣。毛詩傳曰。沱、江之別者也。海之別猶江之別。勃澥屬於海、而非大海。猶沱屬於江、而非大江也。說文或言屬。或言別。言屬而別在其中。言別而屬在其中。此與稗下云禾別正同。周禮注。州黨族閭比者、鄉之屬別。則屬別竝言也。漢書子虛賦音義曰。勃澥、海別枝也。齊都賦注曰。海旁曰勃。斷水曰澥。潛丘箚記曰。今海自山東登州成山折而西。逕寧海州、福山、蓬萊、招遠縣。又西逕萊州、掖縣、昌邑、濰縣。又西逕靑州、壽光、樂安、諸城縣北界。折而西北。逕濟南、利津、霑化、海豐縣。又北逕直隷、河閒、鹽山、滄北、靜海縣東界。又北至天津衛。折而東。逕順天、寶坻、豐潤縣。又東逕永平、灤州、樂亭、盧龍、昌黎縣。又東出山海關。逕遼東、寧遠、廣寧衛南界。折而南。逕海、葢、復、金四衛西界。又折而東。逕金州南界。有旅順口。南與登州海口相對。皆謂之勃海。太史公多言勃海。河渠書謂永平府之勃海也。封禪書謂登、萊兩府之勃海也。蘇秦列傳指天津衛之海言。朝鮮列傳指海之在遼東者言。勃海之水大矣。非專謂近勃海郡者也。玉裁按。此於大海爲別枝。
从水。解聲。
胡買切。十六部。
一說澥卽澥谷也。
集韵、類篇皆作一曰澥谷也五字。此別一義也。律厯志曰。黃帝使泠綸。自大夏之西。昆侖之陰。取竹之解谷。孟康曰。解、脫也。谷、竹溝也。取竹之脫無溝節者也。一說昆侖之北谷名也。按漢書解谷、說文作澥。廣韵作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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