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
汉语拼音:fàn
汉字部首:竹
部外笔画:9
总笔画数:15
五笔86版:tlbb
五笔98版:tlbb
仓颉输入:hjju
四角号码:88512
郑码输入:mfyy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BC4
笔顺编号:314314125111255
见“范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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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防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父鋄切【正韻】房啖切,𠀤音犯。
【廣韻】法也,式也,模也。
【易·繫辭】範圍,天地之化而不過。
【疏】範謂模範。
【書·洪範疏】武王克殷,訪道于箕子,爲陳天地之大法,敘述其事,乃作《洪範》。
【爾雅·釋詁】範,常也。
【疏】範者,模法之常也。
又姓。
漢有範依,宋有範昱。
卷数:卷十四
部首:車部
拼音:fàn
切部:犯
原文:
範軷也。从車,笵省聲。讀與犯同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三字句。其義已見上。故衹云範軷也。
大徐音犯。廣韵防鋄切。七部。
不曰讀若犯而曰與同者、其音義皆取犯。讀若則但言其音而已。按車軓字本作𨊠。从車、㔾聲。鄭說曰。𨊠、法也。輿下三面材。輢式之所尌。持車正也。然則周易範圍字當作𨊠。或作笵。而範其叚借字也。釋文曰。鄭曰範、法也。馬、王肅、張作犯違。此亦範犯同音通用之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