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
汉语拼音:méi,mò
汉字部首:氵
部外笔画:4
总笔画数:7
五笔86版:iqcy
五笔98版:iqcy
仓颉输入:ene
四角号码:37147
郑码输入:vyxs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C92
笔顺编号:4415354
没有记录!
康熙字典类目: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〔古文〕歿歾𣇶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莫勃切,音歿。
【說文】沈也。
又盡也。
【詩·小雅】曷其沒矣。
【傳】沒,盡也。
【疏】言不可盡服也。
又過也。
【禮·坊記】君子不以美沒禮。
【疏】沒,過也。
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
又貪也。
【晉語】不沒爲後。
又乾沒。
【史記·酷吏傳】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
【註】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
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
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
又水名。
【山海經】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
【水經注】作役水。
又【孫𥠇雞林類事】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,冷水曰時根沒。
又【集韻】莫佩切,音妹。
亦沈也。
又母果切,音麼。
不知而問曰拾沒。
又【韻補】叶明祕切,音寐。
【曹植·七啓】翔爾鴻翥,濈然鳧沒。
縱輕體以迅赴,景追形而不逮。
逮音遞。
【說文】本作𣴬。
考證:〔【山海經】太山東南流,注於沒水。〕
謹照原文太山改太水。
卷数:卷十一
部首:水部
拼音:mò
切部:莫勃切
原文:
沈也。从水从𠬸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湛各本作沈。淺人以今字改之也。今正。𣳚者全入於水。故引伸之義訓盡。小雅。曷其𣳚矣。傳云。𣳚、盡也。論語𣳚階。孔安國曰。𣳚、盡也。凡貪𣳚、乾𣳚皆沈溺之引伸。
莫勃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