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
汉语拼音:zhàng
汉字部首:木
部外笔画:3
总笔画数:7
五笔86版:sdyy
五笔98版:sdyy
仓颉输入:djk
四角号码:45900
郑码输入:faos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756
笔顺编号:1234134
笔顺读写:横竖撇捺横撇捺
首尾分解:木丈
部件分解:木丈
扶着走路的棍子:手~。拐~。
泛指棍棒:擀面~。禅~。
古代刑罚之一,用棍打:~脊。
古同“仗”,恃,凭倚。
〈动〉
(形声。从木,丈声。本义:执;持)
同本义 [hold; grasp]
杖,持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王左杖黄钺。——《书·牧誓》
杖剑从之。——《汉书·韩信传》
杖斧。——《汉书·武帝纪》
又如:杖斧(持斧以为威权);杖楫(持杖);杖斧之臣(掌握兵权的武臣);杖策(执马鞭);杖节(执持旌节)
通“仗”。凭倚;依靠 [rely on]
杖信以待晋,不亦可乎?——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
近臣已下足杖矣。——《汉书·李寻传》
仗父兄之烈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仗舟楫。
仗汝扶持。——清· 袁枚《祭妹文》
又如:杖力(依靠武力);杖仁(依仗仁德);杖任(依靠,信任);杖威(凭恃权威);杖信(凭靠信义)
用棍子打;拷打 [flog with a stick]。自隋开皇新律始定为五刑(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)之一。用大荆条、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、臀或腿部
尝受守杖。——明· 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杖汝。
杖之百。——《明史》
予之杖。
宰严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两股间脓血流离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
杖其背。——明· 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杖杀其父
又如:杖楚(以棍棒拷打);自杖三十;杖牛(打春牛);杖徒(五刑之。用大竹板、棍棒、荆条抽打犯人背部);杖钱(给施杖刑衙役的贿赂钱);杖刑(古代刑罚之一。用荆条拷打犯人);杖治(以杖刑治罪)
拄着 [support]
必操几杖以从之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上》
杖名齐其心。——《仪礼·丧服》
杖汉节牧羊。——《汉书·苏武传》
遥望老子杖藜而来。——《中山狼传》
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乡,七十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。——《礼记·王制》
〈名〉
手杖(走路时手里拄着的棍子,俗称“拐杖”) [cane;stick]
必操几杖以从之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植其杖而芸。——《论语·微子》
扶杖望朱砂庵。——《徐霞客游记·游黄山记》
落吾杖底
又如:锡杖(佛教的杖形法器,头部装有锡环);魔杖(魔术师所用的棍儿);杖者(指老年人);杖几(拐杖与几案);杖父(拄杖老人)
泛指棍棒或棒状物 [rod or staff used for specific purpose]
球惊杖奋合且离,红牛缨绂黄金羁。——韩愈《汴泗交流赠张仆射》
又如:杖棒(棍棒)
指居丧时所执的丧棒 [mourning stick]。如:杖期(旧时一种服丧礼制。杖,是居丧时拿的棒);杖周(居丧持杖周年)
刑具。施杖刑所用的棍棒 [rod]。如:杖式(古代刑杖的规格、样式);杖制(对刑杖的大小、长短的规定);杖限(刑法规定的杖击数目);杖架(度量刑杖和长短的器具)
杖笞 zhàng chī
[baculine;a baculo]∶使用棍棒打(的)--用于诉诸暴力而不是诉诸说理的争论
杖头木偶 zhàng tóu mù ǒu
[puppet show in which figurines are manipulated by wooden rods] 以木棍举托操纵木偶、做出各种造型动作的一种木偶戏
康熙字典类目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直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雉兩切【正韻】呈兩切,𠀤音杖。
【說文】所以扶行也。
【禮·曲禮】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又【王制】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又【禮·喪服小記】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又木梃也。
【家語】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又【方言】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
【呂覽·貴已篇】操杖以戰。
又【爾雅·釋草】蒤,虎杖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直亮切,丈去聲。
持也。
與仗同。
【書·牧誓】王左杖黃鉞。
又憑倚也。
【左傳·襄八年】杖信以待晉。
考證:〔【禮·曲禮】大夫七十而致仕,賜之几杖。〕
謹照原文,賜之上增若不得謝則必六字。
〔【爾雅·釋草】虎杖,荼也。〕
謹照原文改蒤虎杖。
卷数:卷六
部首:木部
拼音:zhànɡ
切部:直兩切
原文:
持也。从木丈聲。
解释:
宋代徐鉉徐鍇注釋
臣鉉等曰:今俗别作仗,非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