箏
汉语拼音:zhēng
汉字部首:竹
部外笔画:8
总笔画数:14
五笔86版:tevh
五笔98版:tevh
仓颉输入:hbsd
四角号码:88507
郑码输入:mpxb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B8F
笔顺编号:31431434435112
同“筝”。
康熙字典类目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甾莖切。
【正韻】甾耕切,𠀤音爭。
【說文】鼓絃竹身樂也。
【通典】箏,秦聲也。
【急就篇註】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
【風俗通】箏,蒙恬所造。
【集韻】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
【釋名】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
【傅元·箏賦序】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
【史記·樂書】唐有軋箏。
【註】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
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
【元稹·連昌宮辭】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
【爾雅·釋草】傅,橫木。
【註】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卷数:卷五
部首:竹部
拼音:zhēnɡ
切部:側莖切
原文:
鼓弦竹身樂也。从竹爭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各本作𡔷弦竹身。不可通。今依太平御覽正。風俗通曰。箏、謹按樂記五弦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身也。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。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或曰秦蒙恬所造。據此知古箏五弦。恬乃改十二弦。變形如瑟耳。魏晉以後。箏皆如瑟十二弦。唐至今十三弦。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似箏、細項。古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與箏相似不同瑟也。言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身者、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。言五弦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身者、以見箏之弦少於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也。宋書樂志改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身爲瑟身。誤矣。
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本竹聲。故从竹。卽从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省也。{𥫗+(工丮[左右])}(筑)箏皆木爲之。
側莖切。十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