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
汉语拼音:jù,jū
汉字部首:扌
部外笔画:8
总笔画数:11
五笔86版:rndg
五笔98版:rndg
仓颉输入:qsjr
四角号码:57064
郑码输入:dxej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36E
笔顺编号:12151312251
笔顺读写:横竖横折横撇横竖竖折横
首尾分解:扌居
部件分解:扌尸十口
- 据 [jù]
〈动〉
(形声。本义:手靠着;靠着)
同本义[lean against]
据,杖持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冯几据杖。——《战国策·燕策》
据轼低头。——《庄子·盗跖》
依靠,凭借 [rely on;depend on]
不可以据。——《诗·邶风·柏舟》
神必据我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五年》
诚据其势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北据汉沔。——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
向后据地。——《徐霞客游记·游黄山记》
又如:据着(凭着);据梧(依靠着梧桐树);据争(据理争辩);据恃(凭仗);据高临下(凭借高处俯控低处);据凭(依仗)
根据 [according to]
据于德。——《论语》
据法而治者,吏习而民安。——《商君书·更法》
又如:据经(依据经典);据乱(据乱世之史);据常(根据常理);据依(依据);据古(尊依古道)
占有,占据 [occupy]
乃入据陈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据其栅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据而有之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悉为逆据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
又如:据鞍(跨鞍。后用以指年老而壮志不减);据凡(占据要位);据重(占据要位);据窃(窃据,非法占据)
按着 [press]
稽首据掌致诸地。——《礼记·玉藻》。注:“以左手覆按右手也。”
又如:据地(手按着地)
安;定 [settle]
上党民走 赵, 赵军 长平,以按据 上党民。——《史记》
〈名〉
证据,凭证 [certificate;evidence]。如:立此为据;字据;据证(证据)
古西域的长度单位。相当于晋代的十里 [ancient measurement unit]
另见 jū
- 据 [jū]
——“拮据”( jiéjū):经济上紧张、缺少钱用
另见 jù;qie
1. 据 [jù]
- 据 [jù]
据案 jù àn
[press] 按住
据案其身。--汉. 王充《论衡.订鬼篇》
据称 jù chēng
[it is said that; be said] 据他人声称;据说
据此 jù cǐ
[on these grounds] 依据这些--旧式公文用语,用于引叙下级机关来文之后,承接等情
据点 jù diǎn
[strongpoint;fortified point] 军队用作战斗行动凭借的地点,一般修有工事
据理 jù lǐ
[according to just grounds] 根据道理;依据事理
据理力争
据理力争 jù lǐ lì zhēng
依据道理,竭力维护自己方面的权益、观点等。
据实 jù shí
[according to facts] 依据实情
据实交待
据守 jù shǒu
[guard] 占据一定的防御设施守卫,防守
据守天险
据说 jù shuō
[be said]∶作为一般的意见或信念陈述;断言
这所学校据说是这个国家最大的有资助基金的中等职业学校
据为己有 jù wéi jǐ yǒu
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作为自己的。
据悉 jù xī
[it is reported] 根据报道
据险 jù xiǎn
[rely on natural barrier] 依凭险要之地而防守
据险顽抗
据有 jù yǒu
[occupy] 占据;占有
康熙字典类目: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九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斤於切,𠀤音居。
【說文】戟挶也。
【詩·豳風箋】韓詩云:口足爲事曰拮据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居御切,音據。
手病也。
又與據通。
【前漢·揚雄傳】潭思渾天,參摹而四分,之極於八十一,旁則三摹九据,極之七百二十九贊,亦自然之道也。
【註】据,今據字,猶位也,處也。
又【酷吏傳贊】趙禹据法守正。
又【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】据以驕騖。
【註】張揖云:据,直項也。
(據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居御切,音鋸。
【說文】杖持也。
【論語】據於德。
又【廣韻】依也。
【易·困卦】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
【詩·邶風】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
【左傳·僖五年】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
【註】據猶安也。
又引也,援也。
【爾雅疏序】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
又按也。
【禮·玉藻】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
【疏】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
【老子·道德經】猛獸不據。
【註】以爪按拏曰據。
又拒守也。
【史記·趙奢傳】先據北山上者勝。
又姓。
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
又【集韻】其踞切,音遽。
有形之貌。
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
又【史記註】訖逆切,音戟。
【呂后紀】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
又叶求於切,音蘧。
【史記·龜筴傳】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
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
通作据。
見据字註。
卷数:卷十二
部首:手部
拼音:jù
切部:居御切
原文:
杖持也。从手豦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謂倚杖而持之也。杖者人所據。則凡所據皆曰杖。據或作据。楊雄傳。三摹九据。晉灼曰。据今據字也。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。是叚借拮据字。
居御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