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
汉语拼音:sù
汉字部首:言
部外笔画:5
总笔画数:12
五笔86版:yryy
五笔98版:yryy
仓颉输入:yrhmy
四角号码:02641
郑码输入:sps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8A34
笔顺编号:411125133124
见“诉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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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桑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蘇故切,𠀤音素。
【說文】吿也。
【玉篇】論也,吿訴冤枉也。
【廣韻】毀也。
【左傳·成十六年】郤犫訴公于晉侯。
【註】譖也。
【史記·龜筴傳】王有德義,故來告訴。
又【說文】或作𧪜。
亦作愬。
【論語】膚受之愬。
【註】愬己之冤也。
【前漢·五行志】引作訴。
又【韻會小補】通作遡。
【戰國策】衞君跣行,告遡於魏。
【註】遡愬同。
又【集韻】昌石切,音尺。
亦毀也。
【說文】本作𧦡。
【字彙補】譌作辨,非。
辨字左从言作。
又𧩵。
卷数:卷三
部首:言部
拼音:sù
切部:桑故切
原文:
告也。从言,厈省聲。《論語》曰:“訴子路於季孫。”
解释:
宋代徐鉉徐鍇注釋
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