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
汉语拼音:fù
汉字部首:彳
部外笔画:9
总笔画数:12
五笔86版:ttjt
五笔98版:ttj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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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角号码:282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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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5FA9
笔顺编号:332312511354
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。如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。如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再、又。如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康熙字典类目:【寅集下】【彳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〔古文〕𢕛𠣸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房六切,音伏。
【說文】往來也。
【廣韻】返也。
【書·舜典】如五器卒乃復。
【傳】復,還也。
【詩·小雅】言歸思復。
又【韻會】答也。
【書·說命】說復于王。
又【韻會】白也。
【禮·曲禮】願有復也。
又【韻會】反命也。
【周禮·天官】諸臣之復。
【註】復,報也,反也。
【疏】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
又招魂曰復。
【禮·檀弓】復盡愛之道也。
【註】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
又興復。
【諸葛亮·出師表】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
又姓。
【正字通】元有復見心。
又州名。
【隋書·地理志】後周置復州,大業初改曰沔州。
又復陶,官名。
【左傳·襄三十年】使爲君復陶。
【註】復陶,衣服之官也。
又衣名。
【左傳·昭十二年】王皮冠秦復陶。
【註】秦所遺羽衣也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方六切,音福。
【集韻】重也。
【正韻】反覆也。
【易·復卦】反復其道。
【詩·小雅】顧我復我。
【註】謂迴轉反復之也。
又【正韻】復,除也。
【前漢·高帝紀】七大夫以下,皆復其身及戸勿事。
【註】復其身,及一戸之內,皆不徭役也。
又與複通。
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爲復道,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。
【前漢·高帝紀】上從復道上,望見諸將往往耦語。
【註】上下有道,故謂之復。
又與覆通。
【詩·大雅】陶復陶穴。
【音義】復,累土於地上。
【說文】作覆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浮富切,浮去聲。
【集韻】又也。
【增韻】再也。
【詩·大雅·大明序】文王有明德,故天復命武王也。
又叶房月切,音伐。
【韓愈·招揚之罘詩】禮稱獨學陋,易貴不遠復。
作詩招之罘,日夕抱饑渴。
渴,巨列切。
又𡕴𡕨㚆𠣾。
卷数:卷二
部首:彳部
拼音:fù
切部:房六切
原文:
往來也。从彳复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辵部曰。返、還也。還、復也。皆訓往而仍來。今人分別入聲去聲。古無是分別也。
房六切。三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