皿
汉语拼音:mǐn
汉字部首:皿
部外笔画:0
总笔画数:5
五笔86版:lhng
五笔98版:lhng
仓颉输入:bt
四角号码:77102
郑码输入:lka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6BF
笔顺编号:25221
笔顺读写:竖折竖竖横
首尾分解:冂一
部件分解:皿
碗、碟、杯、盘一类用器的统称:器~。
〈名〉
(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碗、盆之类的食器。本义:器皿) 同本义。泛指碗碟杯盘一类饮食用具 [vessel]
皿,饭器之用器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于交皿虫为蠱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。注:“器也。”
是不昭谷明而皿蠱也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牲杀器皿。——《孟子》。注:“皿所以覆器者也。”
器皿非满案。——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又如:皿金(金属器皿);皿卷(清代科举,顺天乡试监生的试卷);皿器(盛物用具的统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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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午集中】【皿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武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眉𣱳切,𠀤明上聲。
【說文】飯食之器也。
【增韻】盤𥁄之屬。
【左傳·昭元年】於文皿蟲爲蠱。
【註】皿,器也。
【孟子】牲殺器皿。
【註】皿,所以覆器者。
又【集韻】母梗切,音猛。
義同。
【說文】象形。
與豆同意。
讀若猛。
【佩𧥏集】說文但音猛。
今更立一音者,非。
卷数:卷五
部首:皿部
拼音:mǐn
切部:武永切
原文:
飯食之用器也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飯汲古閣作飮。誤。孟子。牲殺器皿。趙注。皿所以覆器者。此謂皿爲幎之假借。似非孟意。
上象其能容。中象其體。下象其底也。與豆略同而少異。
按古孟猛皆讀如芒。皿在十部。今音武永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