杷
汉语拼音:pá
汉字部首:木
部外笔画:4
总笔画数:8
五笔86版:scn
五笔98版:scn
仓颉输入:dau
四角号码:47917
郑码输入:fyia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6777
笔顺编号:12345215
笔顺读写:横竖撇捺折竖横折
首尾分解:木巴
部件分解:木巴
- 杷 [bà]
〈名〉
碎土、平地的农具 [harrow]。如:杷头(杷除去柄的部分);杷车(攻城用的抛石车)
另见 pá
- 杷 [pá]
〈名〉
(形声。从木,巴声。( bà)本义:农具名) 一种有齿和长柄的农具。用以耙梳、聚拢,多用竹、木或铁等制成 [rake]
杷,收麦器。——《说文》
屈竹作杷,削治鹿卢。——汉· 王褒《僮约》
〈动〉
通“爬”。发掘 [dredge]
——见“枇杷”( píp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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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蒲巴切,音爬。
【說文】收麥器。
一曰平田器。
【戰國策】秦頓弱曰:商人無杷銚柱耨之勢,而有積粟之實。
又枇杷,果名。
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枇杷橪𣐈。
【張揖註】枇杷似槲樹而葉長,子似杏。
又樂器。
【釋名】枇杷,馬上所鼓。
俗作琵琶。
○按《風俗通》从手,不从木。
又【集韻】傍卦切,音𥟑。
田器也。
又薄邁切,音敗。
義同。
又【韻會】與欛同。
柄也。
【晉書·王濛傳】濛卒,劉惔以犀杷麈尾置棺中。
卷数:卷六
部首:木部
拼音:pá
切部:蒲巴切
原文:
收麥器。从木巴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方言云。杷、宋魏之閒謂之渠挐。亦謂之渠疏。郭云。無齒爲朳。按耒部云。?、卌㕚也。可以劃麥。河內用之。?亦杷也。杷引伸之義爲引取。與掊捊義略同。
蒲巴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