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
汉语拼音:chēng,chèn
汉字部首:禾
部外笔画:9
总笔画数:14
五笔86版:temf
五笔98版:temf
仓颉输入:hdbgb
四角号码:22947
郑码输入:mflb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A31
笔顺编号:31234344325211
康熙字典类目:【午集下】【禾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唐韻】處陵切,音爯。
知輕重也。
【說文】銓也。
春分而禾生,夏至晷景可度,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,律數十二秒當一分,十分爲寸,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銖。
故諸程品皆从禾。
【禮·月令】蠶事旣登,分繭稱絲效功,以共郊廟之服。
又揚也,謂也。
【禮·表記】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。
【前漢·賈誼傳】以能誦詩書屬文,稱於郡中。
又言也。
【禮·檀弓】言在不稱徵。
【射義】好學不倦,好禮不變,旄期稱道不亂。
又舉也。
【書·牧誓】稱爾戈。
【疏】戈短,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。
又名號謂之稱。
【孟子·題詞】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
又姓。
【前漢·功臣表】新山侯稱忠。
又【廣韻】昌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昌孕切,𠀤音秤。
權衡正斤兩者。
俗作秤。
見前。
又度也,量也。
【易·謙卦】君子以稱物平施。
又適物之宜也。
【易·繫辭】巽稱而隱。
【禮·禮器】禮不同,不豐,不殺,蓋言稱也。
又愜意。
【爾雅·釋詁】稱,好也。
【註】物稱人意亦爲好。
又相等也。
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輿人】爲車輪崇車廣衡長,參如一謂之參稱。
【註】稱,猶等也。
又衣單複具曰稱。
【禮·喪大記】袍必有表,不襌。
衣必有裳,謂之一稱。
【註】袍,褻衣,必有以表之,乃成稱也。
又副也。
【前漢·孔光傳】無以報稱。
又舉也。
【前漢·食貨志】當其有者,半賈而賣,亡者取倍稱之息。
【註】稱,舉也。
今俗謂之舉錢。
卷数:卷七
部首:禾部
拼音:chēnɡ
切部:處陵切
原文:
銓也。从禾爯聲。春分而禾生。日夏至,晷景可度。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。律數:十二秒而當一分,十分而寸。其以爲重: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一銖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銓者、衡也。聲類曰。銓所以稱物也。稱俗作秤。按爾、幷舉也。偁、揚也。今皆用稱。稱行而爾偁廢矣。
處陵切。六部。廣韵又昌孕切。是也、等也。銓義之引伸。
上文云。以二月生。
謂其時禾乃有芒也。
上文云。以八月孰。孰時芒乃定。
句。十二謂六律六吕也。
十二兩字舊奪。今補。下文云十髮爲程。一程爲分。十分爲寸。然則十二禾秒而當十髮。淮南天文訓作十二蔈而當一粟。
天文訓作十二粟而當一寸。
以衡輕重也。
此粟謂禾粟。
百四十四粟也。天文訓曰。十二粟而當一分。十二分而當一銖。十二銖而當半兩。衡有左右。因倍之。故二十四銖爲一兩。按金部銖下曰。權十分黍之重也。十分黍有譌。依此則當云十二分粟之重也。許用淮南說。與說苑、律歷志說異。
度起於十二秒。權起於十二粟。諸程品之字、謂稱以下七篆也。此釋稱从禾之意。倂釋科以下六字从禾之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