勅
汉语拼音:chì
汉字部首:力
部外笔画:7
总笔画数:9
五笔86版:gkil
五笔98版:sket
仓颉输入:dlks
四角号码:54927
郑码输入:fjym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52C5
笔顺编号:125123453
同“敕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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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子集下】【力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集韻】蓄力切,音敕。
誡也。
本作勑。
或作飭。
卷数:卷三
部首:攴部
拼音:chì
切部:恥力切
原文:
誡也。臿地曰敕。从攴束聲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言部曰。誡、敕也。二字互訓。小雅毛傳曰。敕、固也。此謂敕卽飭之假借。飭、致堅也。後人用勑爲敕。力部勑、勞也。洛代切。又或從力作勅。
二字今補。
此別一義。凡植物地中謂之菑。或作倳事剚?。側吏初吏二切。敕與初吏一切正同部雙聲也。臿者今之插字。漢人衹作臿。
各本有聲。誤。今刪。攴而收束之。二義皆於此會意。非束聲也。恥力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