笵
汉语拼音:fàn
汉字部首:竹
部外笔画:5
总笔画数:11
五笔86版:tibb
五笔98版:tibb
仓颉输入:hesu
四角号码:88112
郑码输入:mvyy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B35
笔顺编号:31431444155
古同“範”。
没有记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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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防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父鋄切【正韻】房啖切,𠀤音范。
【說文】法也,竹𥳑書也。
古法有竹𠛬。
【玉篇】笵,楷式也,與範同。
【通俗文】規模曰笵,以土曰型,以金曰鎔,以竹曰笵。
卷数:卷五
部首:竹部
拼音:fàn
切部:防𡕢切
原文:
法也。从竹,竹,𥳑書也;氾聲。古法有竹刑。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繫辭。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鄭曰。範、法也。考工記。軓前十尺。注云。書或作𨊠。𨊠、法也。按許無𨊠字。車部範爲範軷。則𣪠辭範圍、假借字也。
防𡕢切。八部。
說从竹之意。法具於𥳑書。故笵从竹也。左傳曰。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㓝。竹㓝者、㓝罰科條載於竹𥳑也。通俗文曰。規模曰笵。玄應曰。以土曰𠜚。以金曰鎔。以木曰模。以竹曰笵。一物材別也。說與說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