簞
汉语拼音:dān
汉字部首:竹
部外笔画:12
总笔画数:18
五笔86版:tkkf
五笔98版:tkkf
仓颉输入:hrrj
四角号码:88506
郑码输入:mjke
uni-code:CJK 统一汉字 U+7C1E
笔顺编号:314314251251251112
见“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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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类目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:【廣韻】都寒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多寒切【正韻】多艱切,𠀤音單。
【說文】笥也。
【漢律令】簞,小筐也。
【篇海】竹葦器。
鄭康成曰:盛飯者,圓曰簞,方曰笥。
【儀禮·士冠禮】櫛實于簞。
【論語】一簞食。
【註】簞,笥也。
【廣韻】簞、笥,小篋。
又竹名。
【嵆含·草木狀】簞竹,葉疎而大,一節相去五六尺。
又瓢亦曰簞。
【揚子·方言】瓥,陳楚宋魏之閒或謂之簞,或謂之𣟵,或謂之瓢。
晉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。
卷数:卷五
部首:竹部
拼音:dān
切部:都寒切
原文:
笥也。从竹單聲。漢津令:簞,小筐也。《傳》曰:“簞食壺漿。”
解释: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論語孔注同。皇侃曰。以竹爲之。如箱篋之屬。左傳。夫差以一簞珠問趙孟。葢亦簞之小者也。
都寒切。十四部。
匡俗作筐。匚部曰。匡、飯器、筥也。按筥者、𥳓也。容五升。漢律令之簞、謂匡之小者也。與經傅所云簞謂笥者異。葢匡簞皆可盛飯。而匡筥無葢。簞笥有葢。如今之箱盒。其制不同。故小匡爲別一義。
孟子及他儒家書皆有此言。故約之以傅曰也。此證前一義。